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宁波市文化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0日10:56 | 发布部门:人文社会科学处 | 阅读人数:61字号:T|T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做好第三批文化创新团队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组织申报第三批宁波市文化创新团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名额
以市内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文化产业事业、新闻传播等机构为依托,围绕宣传文化领域的研发、创作和推广工作,具有明确创新目标所形成的文化创新人才群体。
第三批文化创新团队评选数量为10个左右,按社科研究类、文艺创作类、文化产业类、新闻传播类四个类别进行申报。我校可推荐总名额为1—2个,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定申报类别。
二、申报条件
(一)社科研究类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以宁波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主体,依托在甬高等院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社科机构等单位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有一定研究实力的社会科学创新群体。
2、主攻方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能够产生重大标志性成果,团队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设计的总体框架合理。
3、团队带头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一般应为在社科研究一线工作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和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浙江省特级专家或条件相当的高级专家,、钱江学者或甬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负责人、省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以上层次人才等专家学者。
(二)文艺创作类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以文艺院团、艺术创作生产机构为主体,在艺术创作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遵循艺术规律,具有较强的艺术创作生产能力和良好的长期合作基础。
2、具有相对集中的创新方向,在艺术创作、表演、研究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某个领域有较大的创新与突破,受到业内认可。
3、团队带头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艺术创作水平和较高的知名度,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重大文艺奖项,一般应为市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以上层次人才、获得市级以上政府类重大奖项的优秀文艺人才、市级及以上重大文化项目负责人等。
(三)文化产业类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以文化企业为主体,以文化创新理念为核心,以获得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和核心竞争力为追求目标,实现人的知识、智慧和灵感在特定行业的物化表现,迅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社会推广应用价值。
2、研究(创作)成果具有原创性、高增值性、知识技术密集性并具有知识产权,可以赋予其他产品新的“精神性”的观念价值,使其市场价值、社会价值得到提升,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团队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
3、团队带头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创新精神和参与国际国内产业竞争的战略视野,是业内普遍认可的领军人物,在项目研发中起核心作用。一般应为国家或省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负责人、市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以上层次人才、获得市级以上政府类重大奖项的优秀文化科技人才和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
(四)新闻传播类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以新闻媒体为主体,以高校新闻、传播等学科为依托,在新闻实践中,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三贴近”原则,媒体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在社会上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2、积极推进新闻传播内容形式、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团队学术水平在新闻传播同行中优势明显,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新闻传播业务课题。
3、团队带头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新闻业务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一般应为中国长江韬奋奖获得者、中国新闻奖获得者、浙江省“飘萍奖”获得者、省市优秀新闻工作者、市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以上层次人才。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实行团队负责人申报制。团队负责人如实填写《宁波市文化创新团队申请书》和《宁波市文化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等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时上报校人文社科处,学校将视申报数量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11月24日前将团队类型、团队类型名称和团队负责人告知人文社科处。
报送材料:《宁波市文化创新团队申请书》一式16份(用word文档制作,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文件名为团队名)、《宁波市文化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并附电子稿光盘1张,有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代表性成果2份。材料上报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
(二)组织评审
1、初步审查。市委宣传部按照文化创新团队申报范围和基本条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申报的团队进行初审,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申报的创新团队进行全面考察,推荐出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团队。
2、专家评审。市委宣传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鼓励创新,择优支持”的评审原则,对文化创新团队的领军人物、团队成员、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创新方向与前景等进行评审,并通过一定形式的考察或答辩,提出重点文化创新团队名单。
(三)公布命名
对于通过专家评审的创新团队,市委宣传部将提交部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命名为“宁波市重点创新团队”。
宁波市重点文化创新团队一个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
联系人:应姗姗 联系电话:8760029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市文化创新团队申请书下载附件
附件2:宁波市文化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下载附件
人文社科处
2014年11月20日